法律

城市房屋拆迁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拆迁规模。

  1、评估的时点。被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拆迁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2、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被拆迁房屋价值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拆迁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3、评估的方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拆迁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4、被拆迁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拆迁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拆迁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

  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

  10、拆除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