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总部将修订和出台新办法,强化管理军用土地转让

  总部近期将修订和出台一批有关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移交、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的新规定新办法,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房地产综合保障能力。

  自2003年8月启动的全军空余房地产管理和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项清查”工作,对全军少数单位存在的军用土地擅自转让、变相转让、违规转让和空余房地产违规、越权租赁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彻底的清查。

  总部机关及时制定下发有关政策规定,各大单位摸清了军用土地转让和空余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对违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终止租赁合同、补办报批手续、补领租赁许可证等方式进行纠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