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案件重新审判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基本特点是什么?

  刑事案件重新审判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能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案件判决有错误的,对量刑产生影响的。

  2、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事实不清楚的。

  3、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有错误的,对判决产生影响的。

  4、原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错误的,对判决结果有影响的。

  5、审判人员在案件审、判决中有渎职行为的。

  刑事案件的基本特点包括:

  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刑事案件法院会公开宣判的。但审判过程不一定会公开。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公开宣判,社会影响较大或关注度高的案件,应在法庭内公开宣判。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案件宣判的规定是,“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对于民事案件的宣判,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公开宣判一般在审判法庭内以开庭的形式进行。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当在审判法庭内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宣判。具备远程视频条件的,可以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宣判。

  另外,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应当以开庭的形式进行宣判。

  对于宣判的程序,《意见》规定,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公开宣判三日前依法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和公诉人(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