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捷克签证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一、捷克签证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1)旅游签证: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所需提交证明文件清单。

  (2)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3)未成年人(18岁以下):学生证。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4)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全部期间的住宿证明。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行程单等)。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5)在职人员: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签字、加盖公章。

  (6)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7)未就业成年人。

  二、签证认证注意事项

  1、入境签证:捷方根据申请者的申请签发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2、过境签证:凡经捷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过境签证。超过24小时,应提前办好过境签证。

  3、认证内容及要求:

  (1)办签证用文书只需外交部单认证。

  (2)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3)技术(技能)职称证书的认证需提供技术(技能)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培训项目(包括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及考核成绩。该二项均须有官方授权单位的印章。

  (4)办理出生公证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认证,需提供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每份公证书均须附上一份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可不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另,公证书中出现的人员均应标注出生日期。

  (5)结婚公证书须为非实体公证。若为实体公证,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认证时间:10个工作日。

  5、认证收费:198元/份(随汇率变动)。

  三、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如下:

  1、签证申请人确定赴捷目的和行程计划。

  2、登陆捷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

  3、下载签证申请表,资料清单。

  4、填好签证申请表和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对需要公证、认证的资料进行公证、认证。

  5、签证申请人按户口所在地选择递交申请的捷驻华使领馆。

  6、签证申请材料必须由本人递交,不满15岁的申请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7、等候审核或补充材料。

  8、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