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地人在北京办理护照需要哪些资料

  外地人在北京办理护照提交材料分以下情况:

  (一)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京籍人员

  1、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申请材料。

  2、无法提交户口簿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本人页,信息发生过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页)。

  (二)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人员

  按照“持居住证人员”类型预约后现场办理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即可,无需提交户口簿。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

  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