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纪跃红、女、汉、1955年11月21日生、住址:南京市栖霞区戴家库21-1号、系被申请人王广祥的妻子。

  被申请人:王广祥、男、汉、1957年9月28日生、住址:南京市栖霞区戴家库21-1号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王广祥无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指定申请人纪跃红为王广祥的监护人。

  事实与理由:

  2006年11月15日8时许,被申请人王广祥在下夜班途中被机动车撞倒受伤。经南京市鼓楼医院诊断:王广祥双额颞叶挫裂伤,双额颞部硬膜下血肿,脑疝,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2007年6月14日,经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鉴定:王广祥四肢瘫痪伤残等级为一级;护理依赖程度为一级;王广祥需要长期加强营养。2008年1月31日,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宁劳鉴通字[2007]第521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评定王广祥伤残为壹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50%。

  现王广祥虽经治疗,对外界事物仍毫无认知能力,也无任何表达能力。致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判决并已执行到位部分赔款,但王广祥因毫无认知能力无法领取,为早日领取到该赔款以便对王广祥作进一步的治疗,根据王广祥的实际健康状况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特申请认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指定

  纪跃红为其监护人,以维护王广祥的合法权益。

  此致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相关病历、鉴定材料。

  -----------

  申请人:郑xx,男,汉族,1959年xx月28日生,住黄浦区会馆xx街xxx号

  申请人请求黄浦区人民法院宣告郑xxx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需要对郑xx进行行为能力的鉴定,故特申请贵院依法委托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郑xx进行行为能力鉴定,请于准许。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自然人能否合理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心智健康的关键。如果他在行为的那一刻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行为是适当并公平的,而且即使对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行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自然人意思能力的有无、高低,主要受自然人的生理条件的影响。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自然人意志能力的有无、高低,除了受自然人生理条件的影响之外,还受诸多社会性因素影响,包括自然人的财力状况、品德修养、生活自制能力等后天或实然因素。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另外,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