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起诉书应当围绕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一般需要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

  《民事诉讼法》

  1、第一问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答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2、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版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权。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另外,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缔约能力受到限制的合同主体,由于意思表示能力的欠缺,为了保护其利益,在订立与他们意思表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当然,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如此。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并非一概无效,而属于效力待定,只要符合合同的其他生效要件,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这样能够更有效地维护其利益。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这一点与民法典的规定不同,根据后法优于先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民法典赋予了相对人以催告权和撤销权。催告权属于形成权,基于催告权,相对人有权催促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订立合同的行为。催告权行使的前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相对人(催告权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撤销权也属于形成权,基于撤销权,善意相对人在合同未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有权撤销该合同,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需要注意的是,催告权的享有和行使不以相对人的善意为条件,而撤销权的享有及行使应以相对人的善意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