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在哪里开呢?

  一、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在哪里开呢?

  本人或家属持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到街居民科进行登记;

  街居民科工作人员持本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的检查资料到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申报;(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本人不得随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申报)居民科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反馈初步诊断意见,凡不符合鉴定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并退回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具备鉴定条件的待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通知并准备3张一寸照片。

  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安排,本人如实填写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鉴定费。

  组织鉴定: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安排,由居民科工作人员带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通知,居民科工作人员将鉴定结果通知本人,按区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无论鉴定结果如何不退鉴定费。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呢?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什么部门鉴定?

  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