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审能否提伤残鉴定

  可以提出鉴定,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对具体会不会批准,人民法院会根据时机案情来决定。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76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江西省XX市XX县人,现住广东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队。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申请事项:对申请人受伤的后续治疗费用(含康复费)、营养费用、误工天数、休养期限和护理人数作出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贵院受理的XXX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现在本人受伤尚未治愈,须要继续治疗、休养,为主张民事赔偿权利,特申请贵院指定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受伤的后续治疗费用(含康复费)、营养费用、误工天数、休养期限和护理人数作出司法鉴定。为正确维护权益,请求法院准予我的申请事项。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有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鉴定活动的第三方法律地位。

  2、司法鉴定机构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符合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规定的资金、场地、设备。

  3、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系应当覆盖其所有场所中进行的鉴定活动。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单独进行资质认定。

  4、司法鉴定机构应有与其所从事鉴定活动相适应的鉴定人员。

  5、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以鉴定活动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鉴定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6、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员对其在鉴定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7、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外部组织的关系。

  8、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应有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设立组织的任命文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证书。

  9、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规定对鉴定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对鉴定负责的主管人员的代理人。

  10、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由熟悉各项鉴定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鉴定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司法鉴定机构由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