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头部轻微骨折鉴定标准

  头部轻微伤鉴定标准:

  1、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2、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²以上,或挫伤面积在cm²以上。3.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4、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5、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6、头皮创。

  7、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8、眼部挫伤。

  9、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10、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1、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2、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3、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14、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15、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²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16、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7、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8、涎腺其导管损伤。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区分标准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本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些人认为,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本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一般说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偿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