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法鉴定笔迹能否使用复印件

  复印件上的笔迹文件可以做司法鉴定。《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对证据是否原件作出明确规定,但规定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这个硬件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据有相应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从上述规定来看,刑事、民事等方面的法律都没有排斥复制文件的证据地位,允许复制文件有条件的作为证据存在,复制文件应作为效力待定证据。

  根据《笔迹鉴定规范》规定笔迹司法鉴定时间大概15日至30日。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

  大连笔迹司法鉴定的收费是: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和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