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笔迹鉴定的要求有哪些,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笔迹鉴定的要求有: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