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15个城市消协签协议:消费者可异地消费本地投诉

  新华网西安12月19日专电(记者冯国任珂)记者19日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该协会近日与北京、香港、澳门等14城市消费者协会达成合作协议,让消费者拥有了异地消费本地投诉的便捷保障。

  据介绍,西安市消费者协会12月13日与北京、天津、重庆、成都、南京、广州、深圳、武汉、大连、青岛、昆明、杭州、香港、澳门14个城市消费者协会共同签署了《十五城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合作协议》,成立了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合作体。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马世群说,合作体的签署标志着消费者协会投诉制度的重大变化,能有效地整合维权资源,极大地方便消费者投诉。

  根据协议,消费者在上述15个城市中的任何一个城市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其住所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当所在地消费者组织收到投诉后,将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把投诉转移至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来处理,处理结果将由负责处理投诉的消费者权益组织转交首次受理的消费者权益组织,然后再转交给消费者。

  此外,该协议还规定,对投诉案件处理中需适用地方性法规的,依案件受理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同时,15个合作方还将互通相关维权信息,共享各自维权资源,共同发布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警示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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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投诉

  可以在购买者住所地投诉。

  需要去对方商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I)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实际生活中,陈述错误事实并不少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为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此时就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第二类是行为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认为陈述的错误事实是真实的,即他主观上并没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此时不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但是如何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却非易事。这主要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知识经验以及其所处的客观环境去认定。(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应当立即报警,追回自己的资金。

  这个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过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一天工作14小时很明显超过8小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

  消费者维权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交涉。根据交易时对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方式或者交易平台提供的联系资料与卖方进行交涉。有时候,一定的压力会迫使卖方履行其义务。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不愿意离婚,但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就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