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店异主不免责消协帮助得解决

  2006年1月14日,海林市消费者王先生在海林市某手机商店购买了一部价值770元的CECT手机。9月27日王先生发现手机通话时对方听不清自己的声音,这种现象时好时坏,有时手机还会有自动关机的现象发生。于是,王先生找到手机商店,可是却被告知已经换老板了,店名也已经改了。王先生一时没了主意,希望新店的老板能够帮助自己联系以前的老板。新店的老板却告诉王先生这件事与自己没有关系,让王先生自己想办法。王先生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投诉到消协。

  消协受理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情况与消费者反映的基本一致,同时还发现现在的手机店仍然用以前店主的营业执照。消协的工作人员联系到新店的老板,向其说明情况讲解《消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消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新店老板负责为王先生联系以前手机店老板,如果联系不到新店老板为王先生免费维修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