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特征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九大主要内容:

  1、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受理与管辖进行了规定。

  2、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情况作出规定。

  3、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4、对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承担进行了规定。

  5、关于民间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混合情形的认定问题。

  6、关于企业间借贷的效力的认定问题。

  7、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认定问题。

  8、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的预防和打击。

  9、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作出明确规定。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