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1、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典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这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分居期间把财产给父母算是转移财产吗

  正常的支付父母的赡养费、医疗费的不算转移财产;父母的财产足以支付相应的支出,子女仍然在分居期间大额给父母转款,又不能说明该款项的合理用途,且配偶一方并不知晓该转款的则算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