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促销品不能退换

  案情:

  今年10月,蓬江消委会杜阮投诉站接到消费者投诉,市民梁先生在某家具中心购买了一套促销沙发,家具中心的工作人员送货上门时,梁先生才发现沙发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要求家具中心给予退换,但商家却以店内规定“促销品不予退换及赔偿”为借口,拒绝退货。消费者认为商家此举是霸王条款,要求消委会为其维权,经过调解后商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给梁先生更换了一套全新的沙发。

  点评:

  “促销品”不过是商家为了促进销量而给货品贴上的标签,在法律上与其他的商品并无不同之处,因而其仍然属于三包的范畴,商家称“促销商品不予退换”只是商家一厢情愿的说法,消费者无需理会。不管是“促销”、“特价”还是“降价”的商品,商家都必须对出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商家不能因此而免责,而消费者即使买了促销商品,仍然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