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相互尊重,才能共赢

  近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家政服务的家庭越来越多,在家政服务过程中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童女士与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提出自己对保姆的较高要求,但家政公司介绍的保姆在工作中未体现出应有的职业素养,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消费者只能辞退了保姆。消费者再到家政公司提意见,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投诉到消保委要求协调解决。

  经过长宁区消保委与家政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家政公司认为已经为消费者介绍了比较有经验的保姆,如果消费者对保姆还不满意,可以继续为消费者免费介绍合适的保姆,直到满意为止。消费者认为家政公司没有尽到对保姆的技能仔细了解,能够达到消费者的较高要求,消费者重新寻找保姆中间耽误了几天,打乱了消费者的生活节奏。

  在此,区消保委要提醒家政服务公司,在为消费者介绍保姆的过程中,首先要确认家政从业人员的确切身份以及从业技能,在充分了解从业人员的技能后才能找到合适的需求者,提高成功率,为消费者的生活带来方便。消费者本身也要提高素养,善待家政从业人员,不要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充分调动家政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得为东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