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付费容易退费难

  消费者李先生于1月9日在某道馆为儿子报名参加了跆拳道练习班,付年费1800元。后因李先生要外出一至二年,不能再带儿子前去练习,故想退回报名费,与负责人协商遭拒后来嘉定区消保委投诉。

  接诉后,工作人员即与负责人取得联系,得知李先生的儿子已上过几节课,如要退款只同意退还1000元,但消费者认为只上了几节课就扣除800元,不合理。由于消费者报名时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相应的书面依据,也没写明一节课的价格。最后,在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校方同意退还消费者1200元。

  在此,嘉定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消费时尽可能签订书面协议,对重要事项要落字为证,以便为自己今后的维权提供有力的证据。同时,希望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自我规范,诚信守法经营,不要为了赚钱,而坑害消费者。只有得到了消费者的信赖,才能得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