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消协建议广电总局制定电视购物广告标准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北京市消协在6日发布部分电视购物广告存在多项违规后,这些涉嫌违规的广告仍在播出。昨天,市消协公布播出这些违规广告的电视台名单,并向广电总局发出6项建议,建议广电总局要求相关电视台停播这些违规广告,并建立电视购物节目的相关规定。据市消协统计,在8月25日至9月7日的14天时间,13则问题广告共有全国26个卫视台播出,共播放了1847次,播出时间约18171分钟(约302小时51分钟)。

  ■附件:

  部分建议

  ☆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相关电视台立即停播“睡睡瘦减肥脐贴”等禁止播出的电视购物广告,并追究违规责任。

  ☆建立电视购物节目的相关规定,其规范内容应涵盖电视购物广告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的相关资质、审查、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及频次、音效等各个方面,严禁电视购物广告利用特殊技术、电脑制作等处理方式误导消费者。

  ☆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发布违规电视购物广告的发布者,应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