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如何处理,公司清算债权的偿还顺序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处理:

  1、公司因解散注销的,在决定注销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清算债权的偿还顺序: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清算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