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置补偿协议起诉期限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一般属于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在政府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指的公民、法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行政诉讼受统一的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受独立的程序规则管辖,不同于民事诉讼,法院主要审查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一)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

  (二)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