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犯罪是如何的

  一、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犯罪是如何的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和解的条件有哪些

  1、主观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

  (2)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3)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2、客观条件:则指案件事实和证据方面的基本要求,即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轻伤害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要是自愿进行刑事和解,并且就相关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同时犯罪嫌疑人认罪,那么就是有可能适用刑事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