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般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是如何处罚的

  一、一般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是如何处罚的

  1、行为人串通犯本罪的,要根据各行为人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分别处罚,依法应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员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形。

  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使用卑劣手段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多次在公开场合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