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化工检修的验收

  检修结束时,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达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一次开车成功。

  验收的准备工作

  1、清理现场。检修完毕时,检修工要清理现场,将油渍、垃圾、边角废料全部清除;栏杆、安全防护罩、设备盖板、接地、接零等安全设施全部恢复原状。

  清点人员、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

  2、全面检查。验收交工前,要对检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除按工艺顺序对整个生产系统进行普遍检查外,还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有无漏掉的检修项目;

  (2)检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所有该抽、堵的盲板是否已抽、堵;

  (4)设备、部件、仪表、阀门等有无装错,是否符合试车要求;

  (5)安全装置、控制装置是否灵敏;

  (6)电机接线是否正确,转动设备盘车是否正常;

  (7)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3、试车与验收

  试车是对检修后的设备或系统进行验证。必须经上述检查核实无误方可进行。

  试车分为:单机试车、分段试车和联动试车。内容包括:试温、试压、试漏、试安全装置及仪表的灵敏度等。

  试车合格后,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应按照检修任务书或检修施工方案中规定的项目、要求及试车记录以及验收质量标准逐项复查验收。对试车合格的设备,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合格的设备由检修施工单位无条件地返修。全部合格后,由检修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在检修任务书或竣工验收单上签字,正式移交生产并存档备查,同时还应移交修理记录等技术资料。

  以上所述的定期中修、大修的一般安全要求,原则上也适用于小修和计划外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