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办理公证流程

  办理房产公证流程是: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产权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产权公证书。

  根据我国相关收费标准规定,涉及经济合同的,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需按照下列标准来收取费用:标的额五十万元及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如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收取0.25%;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部分,收取0.2%;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部分,收取0.15%;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部分,收取0.1%;五千万元至一亿元部分,收取0.05%;一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房产赠与公证中,一般所需的材料为: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

  4、赠与协议;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