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限房上市出售的条件

  (一)申请对象: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二)申请条件:

  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

  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

  (三)申请材料:

  1、限价房申请表;

  2、的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住房证明;

  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7、户口证明(需提供)。

  1、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