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什么交通措施

  一、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什么交通措施

  1、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的交通措施比较多,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二、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有哪些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3、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4、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5、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