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区域建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全市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区域建站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七日

  全市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区域建站工作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2008年4月7日)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加强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解决基层农机服务组织目前存在的设置分散、管理不顺、职能不清、经费不足、人员配备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设备流失,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加强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在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作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改变我市目前基层农机服务组织现状,在广泛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基层建站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机基层服务组织实行区域建站,是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过程中的一种新的农机基层管理服务组织运行模式。是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反复实践、总结、提炼形成的产物,是新世纪国内外大农业环境下农机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方向,是服务“三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工作目标

  打破原有农机基层服务组织“一乡一站”设置的格局,综合我市区域内地域地貌、农业产业结构特点、耕地面积、机具配备量和作业水平、人力技术资金等诸因素,在若干个乡镇集中设置一个农机基层服务组织中心站,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农机各项业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将“一乡一站”分散的人力、技术、资金、农机具装备集中起来,发挥集中优势,在区域内做大做强,更好更快的推进农机化发展,服务“三农”。

  (二)区域中心站人、权、物上划,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方式,强化对基层农机组织的管理,突出农机业务职能,更好更主动地开展农机化工作。

  (三)带动农机化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四)农机基层组织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后劲和活力。

  (五)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增强农机服务组织服务功能和活力,为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四、建站方式

  (一)全市共设12个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站,覆盖全市30个乡镇。其中,东丰县和东辽县各设置5个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站,龙山区和西安区各设置1个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站。

  (二)各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站人员将从全市现有30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在编人员中选调。其中,较大的中心站配备人员编制30—35人,一般中心站配备人员编制7—22人。

  (三)全市设立的12个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站,人员编制不变,财政经费不减,拨款方式由地方财政拨到县区农机局,再由县区农机局下拨到中心站。

  (四)12个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站起动资金、办公场所、人员选配、机具设备资产等具体事宜由县区农机局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农业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全市区域建站工作要在2008年12月上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