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简易注销公司流程需要去税务局吗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2、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4、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5、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法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6、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给工商局缴销。

  简易注销公司也必须去税务局,因为工商局必须见到税局的清税证明才能够办理注销。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科所、相关业务科室签字)3份;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注销决议3份;

  3、发票领用薄;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5、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申请审批表3份

  6、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收回清理报告单3份;

  7、当期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