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a股上市公司条件

  1、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项目符合相关的规定;

  2、发行人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

  3、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发行的股份没有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没有重大权属纠纷;

  5、发行人在公司成立以后,一直经营公司3年以上;

  6、发行人设立的公司是合法存在的。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公司股本5000万以上,持1000元以上的股东在1000人以上,公司最近三年内无偷税漏税的事件、业绩良好。

  公司上市必须合作的中介机构是律师、注册会计师和券商。以股本5000万元的公司上市比例收费,律师费20万左右,注册会计师收费50-100万,券商中介费大约200万。

  公司上市面上是个漫长的过程,从聘请律师整理有关法律文件启动上市工作之日起算,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各种审计工作、律师的法律工作、到券商介入上市前辅导推荐,到完成上市工作,至少需要1年时间。

  退市制度,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是指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关于上市公司暂停、终止上市等相关机制以及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机制的制度性安排。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