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接受遗赠公证的程序有哪些

  1、如何办理遗嘱、遗赠公证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应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预约公证员上门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

  (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公证书

  ()××字第××号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某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