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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赠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遗赠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赠予合同合法成立,在其没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其具备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其应当依照赠予合同的约定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后悔。

  关于赠予合同的成立以及撤销与限制的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予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赠予合同即成立,但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赠予人不可以在赠予财产转移之前撤销,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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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