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企公司注销的程序

  申请注销登记的时机:(一)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司清算组织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理由出现;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的文件:(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三)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四)清算小组自成立起60日内在淄博日报上的三次注销公告;(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六)税务注销和银行消户证明;(七)公司各种印鉴;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驳回的决定。

  1、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以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可见,公司注销,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公司没有债权债务也需要进行登报公示,是履行法律程序。当然如果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又特别规定,那就按照规定办理。

  1、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2、同时,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