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注销后公章有法律效益吗

  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因此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