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转让专利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