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巴西对中国产桌面玻璃器皿征收反倾销税

  2011年2月28日,巴西公布外贸委员会第8号公告(CAMEX No.8),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印尼和阿根廷的桌面玻璃器皿(南共市关税号7013.49.00)的反倾销调查,并对涉案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其中对原产于中国的桌面玻璃器皿征收1.7美元/公斤反倾销税,为期5年。

  2009年,世界玻璃器皿出口总量为61.16亿美元,其中中国玻璃器皿出口总额为19.63亿美元,占全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