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围堵”中国

  “对墨西哥出口牛仔布的企业正在陆续提交关于不存在倾销的证据。”来自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阿根廷还要延长对儿童套装、夹克的反倾销调查期,我们正在组织企业积极应对。”尽管农历新年将至,但在位于北京潘家园附近的办公楼里,多个行业商会办公室内却并没有假期将至的轻松氛围。与此同时,近两周来,印度发布两项反倾销终裁,巴西、俄罗斯等国也分别对烹饪不锈钢产品、不锈钢管等多个产品向中国企业提起包括反倾销在内的贸易救济调查。在迈入2011年之后的第一个月,来自发展中国家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案件一下子成了主角。

  发展中国家产业替代性冲突

  案件背后往往昭示着市场变化。印度是我国青霉素工业盐的主要出口市场,出口规模多年保持在8000万~1亿美元之间。据了解,于2006年起,印度就试图对中国提起青霉素工业盐的反倾销调查,曾两次立案。

  在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的两项反倾销终裁中,对于中国产青霉素G钾(Penicillin-G Potassium)和6-氨基青霉烷酸(6-APA)最高征收反倾销税率分别为39.51%和36.01%。而在2010年4月初裁时,青霉素G钾的普遍倾销汇率仅被定为3.8%,6-APA倾销税率初裁时为18.54%,终裁税率出现大幅上涨。

  “6-APA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表明印度正在对青霉素产业链条的保护环节逐步延伸至下游。”中国医保商会工作人员表示。

  6-APA是生产半合抗青霉素类抗生素氨苄钠和阿莫西林的重要中间体。据我国海关统计数据,中国对印出口6-APA达5057吨,增长43.76%,占我国6-APA出口总量的68%,出口金额1.2亿美元,增长3.44%。而同期,一般青霉素工业盐对印度出口青霉素工业盐下降55.47%,平均出口单价下降32.55%。无怪这起案件中青霉素G钾的应诉企业只有两家,远低于应诉6-APA的企业数量。

  在企业看来,这个变化则是青霉素工业盐市场变化的必然结果。“2009年,青霉素G钾的批发价格已经掉了40%左右,有规模的企业都纷纷升级转产6-APA、7-ADCA等。”李广东说。在河北沧州经营化学制剂生意的李广东如今已经转行,他告诉记者,2003年进入这个市场的时候,开始出口到印度大约15吨,2007年最高达到40吨,但是当年利润和2003年差不多。同期我国青霉素工业盐产能已达10万吨/年,而每年全球市场总需求量只有5万~6万吨。

  中国企业选择印度市场的主要原因是印度在国际药物出口注册认证方面的绝对优势。据了解,药品出口至国外通常需要获得该国相关机构颁布的DMF(Drug Master File,药物主文件)。以美国市场为例,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数据,在世界各国向美国FDA提交的DMF总数量中,印度公司所占的份额已经从2000年的14%增加到了2009年的50%。但是自2009年开始,中国企业开始积极争取获得认证,以便直接出口欧美地区,2010年预计有70家企业能获得认证。

  “鉴于目前中国主要6-APA仍是输入印度,印度此举也可以视作是借贸易救济手段制约中国相关行业的发展速度,以便为自己巩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地位争取时间。”东方证券医药分析师表示。

  中国医保商会青霉素工业盐分会理事长张正海曾在初裁结果发布时对媒体表示,6-APA的反倾销立案,可能引发国内包括阿莫西林等下游产品的产能扩张,在共同的出口市场北美和欧盟市场上,中印如果打起“价格战”,恐招致更大范围的反倾销制裁。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由于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很多产业上具有替代性,这种替代性既体现在对国内消费市场也体现在国际竞争市场上。随着我们企业寻求产业升级,对方实施贸易救济手段的目的也更多地指向有共同竞争的领域。发展中国家更关注在传统劳动力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中中国企业竞争力提升带来的威胁。因此在这些领域未来可能有更多的类似案件出现。眼下正在大力推进的进口策略,暂时看主要寻求贸易额的平衡,对于产业发展的平衡还尚待时日。”

  国产化政策的排斥性

  2010年全年中国遭遇贸易摩擦64起,涉案金额约70亿美元,涉及领域包括制鞋、五金、日杂、罐头、家具、造纸、陶瓷、化工、纺织等多个领域。其中在五金、化工等领域于巴西、阿根廷以及印度等是案件的主要发起国。我国出口的石化产品以无机化工原料、染料、胶鞋以及橡胶制品等为主,尤其是资源性产品,例如尿素、纯碱、烧碱、磷肥、硫酸镁、碳酸钠等。目前,70%以上针对我国化工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是针对附加值较低的基础化工加工原料。

  《2010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显示,53%以上的反倾销调查涉及化工、轻工和纺织产品;50%以上的反补贴调查涉及冶金、化工和机械产品。而其中,印度即为我国石化产品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发起者,占发起案件总数一半以上。在机械产品领域,阿根廷主要发起者,所占比例约为33%,其中反倾销是其中最主要的形式。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表示,发展中国家与中国贸易争端主要集中在双方都在国际市场上较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对于印度等努力想发展制造业而又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他们会力图将热门的资源留给国内制造业。因此,只要他们的制造业还在发展,而且初级产品市场的牛市还没有结束,他们与中国围绕限制其国内资源出口的摩擦就会保持在高位。另一方面,巴西、阿根廷和南非这样的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在初级产品牛市的环境下,拉升制造业成本,其国内产业部门会努力将其归咎于中国竞争,这也将更多不确定因素纳入贸易摩擦中。

  1月,巴西将玩具制成品的最惠国(MFN)进口关税由20%提高至35%,有效期至2011年底。其理由是过去两年,巴西雷亚尔对人民币升值37%以上,人民币汇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使得巴西国内玩具制造商利益受损。

  “关税涨幅高达15%,我的毛利至少减少一半。”来自东莞的贸易商表示,尽管玩具出口利润较高,但是新关税条件下,利润情况并不乐观。2010年巴西市场上中国内地和香港出口的玩具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总额高达3.049亿美元,仅这一项调整,损失以1000万美元计。

  “巴西提高了关税,难保接下来阿根廷和乌拉圭不会跟着做。”这位贸易商表示,依照过去的经验,这类贸易壁垒往往会接连在这些国家发生。在过去几年商务部的预警产品目录中也的确体现了这样的趋势。以巴西和阿根廷为例,在过去3年内,预警产品目录上约57%的产品类别相同或相近。

  “和欧美企业时常应用WTO规则来处理与中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同,发展中国家更倾向于用自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使得中国企业的未来应对难度变大。”白明表示。

  印度则是从美国2009年提起的“购买国货”法案中获得了灵感。作为印度政府“尼赫鲁国家太阳能计划”的一部分,印度政府将对2011年带有蓄电池的光伏发电项目基准补贴为每峰瓦300卢比(合人民币44.24元),不带蓄电池的项目基准补贴为每峰瓦210卢比(合人民币30.97元)。但2011年3月预计正式实施的印度政府2010-2011财年政府扶持计划的太阳能项目中,要求首批入选的晶体硅技术项目的开放商“必须使用印度本国制造的太阳能组件”。2011-2012财年的第二批扶持项目,太阳能电池也被纳入“国产化”范畴。对于在太阳能电池领域具备竞争力的中国企业而言,这样的政策限制下几乎没有任何进入印度市场的机会。

  不仅是关税或者限制性政策,也体现着“抱团”和“仿效”是发展中国家采取措施时的常用思路。在一些领域,企业联合起来对某种产品提起申诉的成功率往往比单独申请更高,这使得具有共同市场基础的国家联合起来的意愿加强,对于本国待发展的领域形成保护,且更强调“未雨绸缪”。例如,2010年巴西也同样对中国产无缝钢管提起反倾销调查。尽管事实上巴西并不是中国无缝钢管的主要出口国,在2010年1~11月中国无缝钢管的出口国家分布中,巴西占比不到2%。

  白明表示,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开始回归制造业,全球产业链或许将迎来新一轮调整,各国陆续出台产业发展计划,因此这类似的限制性法令对于前景产业的保护在未来一年或许会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