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县人大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

  马龙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对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办法和措施,为人民管好“钱袋子”。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预算法》等,先后制定了监督办法、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监督的规定和加强县级预算监督的规定等制度,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调整、决算和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执行预决算监督中各自的职权和义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在每年预算草案编制前,组织财经专门人员到财政、审计等部门,全面深入了解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掌握县级预算编制的收支政策变化、收支初步安排、可用财力等方面情况,认真分析财政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县政府把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全部纳入预算范围。通过提前介入,把好初审关,有效缓解了由于预算编制提交时间短而导致审查时间仓促等问题,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同时,县人大加强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监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及政府性债务的使用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