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行ATM收费起风波,异地存款手续费谁埋单

  “别人给我汇款,银行的手续费为什么由我承担?”温州市的一位叶先生近期为此感到不解。在接到这一反映之后,导报记者介入了调查。

  这一事件有三方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和工商银行,所涉的收费项目为“异地ATM无卡存款手续费”。

  叶先生告诉《市场导报》记者,今年8月,台州市内的一家单位有一笔800元的款项需向他支付。当月20日,对方即通过当地的工商银行ATM机,向他的工商银行账户存入了800元钱。

  然而在核对存折账单时,叶先生却惊讶发现,由于收入了这笔款项,他却被另行扣除了4元钱。为何会有这4元钱的扣费?扣费的性质是什么?叶先生非常困惑。

  在前往就近的工商银行鹿城支行询问时,对方告知,4元钱的收费系“异地ATM无卡存款手续费”,银行方面还为此出具了金融服务统一发票。

  叶先生更觉得纳闷了。经查阅《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他发现,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收付类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

  “他人委托工商银行(使用其ATM机)向我存钱或者还钱,手续费应该向他人收取,怎么可以在我的账户里扣钱?”叶先生认为,自己不是委托人,工商银行无权向他收费。

  “我和银行交涉时,他们的解释是为了方便客户,说在ATM机上没法向存款人收手续费。”叶先生觉得,这样的说辞不能成立。

  针对这一疑问,《市场导报》记者前往工商银行鹿城支行进行了采访。虽然该行的相关人员坚持,他们的收费是有依据的,但是记者经过许久的等待之后,该行仍未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最终,该行人员表示,这一问题须由其上级单位工商银行温州分行进行解答。

  当记者联系工行温州分行时,一位人员并不愿做过多的解释,他简单地表示,银行这样操作并无过错,4元手续费并非扣自于收款人,而是由汇款人支付的,因为ATM机的操作现场,已告知了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叶先生未得到足额的款项,应当找汇款人自行交涉。

  当记者想就此做进一步的了解时,遭到了拒绝。该人员称,“只能回答那么多了”。

  ATM汇款,其手续费的收取事先已有明码标价?导报记者为此走访了台州市、杭州市的诸多工商银行网点,但现场均未见“异地ATM无卡存款手续费”的任何提示。而就此进行的咨询,所获得的解答也各不相同。

  工行服务热线95588告知,“异地ATM无卡存款手续费”是按0.5%的比例收取的。当导报记者在杭州市区一网点内咨询时,有年轻的工作人员明确地说,收费比例是1%,并纠正说0.5%是通过银行卡操作的收费标准。

  当记者以95588的说法提出质疑时,该人员又找到了大堂内另一位年长的工作人员。年长者仍明确表示,收费标准为1%而非0.5%。记者提出疑问后,该人员经沉思答称,这个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