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冀建办法[2002]6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2001年9月,省人大出台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2年1月,省政府相继颁布《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号)、《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2号)。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的意见》(冀政法[1998]4号)关于新法培训制度的要求,省建设厅决定举办上述法规、规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局法规处(科)、建管处(科)、招标办、安监站、质监站、稽查办的负责人,各县(市)建设局(城建局)负责人各1人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出台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二)《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与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适用;

  (三)《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适用。

  三、主讲人:

  参与上述法规、规章起草工作的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刘志华处长、董福华处长,省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市建设局将本系统参训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前反馈至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施树强、李伟奇。联系电话:0311-7904560。传真:0311-7023520。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一法规两规章’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