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项目外商不能投资?

  一、农、林、牧、渔业

  1、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转基因生物研发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

  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矿业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饮料制造业

  1、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二)医药制造业

  1、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2、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1、武器弹药制造

  (五)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开口式(即酸雾直接外排式)铅酸电池、含汞扣式氧化银电池、含汞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制造

  (六)工业品及其他制造业

  1、象牙雕刻

  2、虎骨加工

  3、脱胎漆器生产

  4、珐琅制品生产

  5、宣纸、墨锭生产

  6、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社会调查

  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2、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

  2、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九、教育

  1、义务教育机构,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

  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新闻机构

  2、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

  3、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

  4、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

  6、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7、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

  8、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经营

  9、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10、色情业

  十一、其他行业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二、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1、《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国务院专项规定或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