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份遗嘱哪份遗嘱有效,遗嘱有效要具备哪些条件

  多份遗嘱有效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遗嘱有效要具备的条件有: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嘱继承的顺序,按照立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即可。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应当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