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济南将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围

  记者今天获悉,市法律援助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构建“大法援”工作格局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意见,我市拟建立经济困难群众信息库,通过身份证刷卡即能确定困难群众身份。

  意见提出,将进一步调整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援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济南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为:市内5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为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市)区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7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除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以及济南市法律援助委员会有关意见规定的事项外,再扩大到下列事项:刑事诉讼案件中,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无法联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的;民事案件中,因山林、滩涂承包发生的纠纷和因房屋侵权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