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主板上市的必要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如前所述,我国实行的是发行和上市分离的制度。这就从制度规定了这样一种体制,那就是证券交易所有决定是否让已经经过证监会公开发行批准的企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权力。

  2、《证券法》的修改以及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

  现行《证券法》有关市场体系的规定主要是立足于交易所市场,欠缺对多层次场外市场的整体设计,对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包括场外和场内)之间的转板机制缺乏基本规定。

  3、新三板的健康发展。

  因此,在现阶段,企业由新三板向创业板、主板等板块转板就不可操之过急,而是要循序渐进,逐步采取措施促进新三板本身不断完善,从而为转板创造条件。

  4、防止监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备。

  如果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转板进入创业板等板块进行上市,那么管理层需要防范新三板转板过程中的监管套利问题。

  1、中小板;中小板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主板:主板市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3、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在量上低于主板(包括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在指标内容上参照了主板做法,主要选取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可分配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时附以增长率和净资产指标。另外,创业板在净利润/营业收入上设置两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