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我国拍卖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近期,为庆祝我国恢复拍卖20周年暨《拍卖法》颁布10周年,黑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等地方的拍卖行业协会纷纷举办了多项活动,总结各省市近几年来拍卖业的发展情况。同时,为了促进拍卖业的健康发展,许多省市分别对2005度本地区拍卖企业进行了年度核查,加强对拍卖企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确定下一步发展的重点。那么,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内地拍卖行业发展情况如何?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未来又有何发展趋势?增长速度放缓经整理、汇总,除甘肃、宁夏、西藏之外27个省区市,2004年2781家企业和2005年2715家企业申报的年度经营统计数据,2005年,中国拍卖业共举办拍卖会66169场,全年拍卖成交额2530亿元,较2004年增加580亿元,同比增长29.75%,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在恢复拍卖后的20年中,中国拍卖业保持了快速的增长,行业经营规模年均增长速度在120%以上,2005年更是创下了2530亿元的年拍卖成交记录。同时,随着增长基数的扩大,全国拍卖行业业务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从2002年超过120%的增速下降到2003年的53.87%,再到2004年的37.4%,2005年环比增速为29.75%。业务结构继续改善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增加,中国拍卖行业的拍卖标的已经从最初的执法部门的罚没物品,扩大到国家政策允许流通的各种物品、财产权利或无形资产,标的的来源、种类的多元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以法院、公物类标的为主要来源及以房地产类为主要标的种类仍是当前拍卖业务结构的突出特点。据统计,按拍品来源划分,目前的业务结构为法院委托占23%,来源于政府部门的占30%,金融机构的占15%,其他机构的占18%,个人委托与破产清算的各占7%;若按拍品种类划分,目前的业务结构为房地产类拍品所占总成交额比重最大,为62.43%,无形资产占6.38%,文化艺术品和股权各占5.71%,机动车所占比例为1.71%,农副产品为0.76%,剩余17.3%为其他一些较杂的拍品。通过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尽管所占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房地产一直是所有拍卖标的中的最大宗。2002年,房地产的成交额占行业全部拍卖成交额的56%,2003年和2004年有所下降,但仍占到了42%和47%,2005年更是达到了62.43%。即使是拍卖市场整体发展较快的上海,2005年房地产标的的成交额仍然占全部成交额的38.99%,比上一年度下降了10个百分点,但也基本占据了拍卖成交额的半壁江山。分析原因,可能与当前房地产和地价的持续上涨,以及在法院委托执行和公物拍卖案例中房地产标的居多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房地产类标的的成交额遥遥领先的状况短时间内还不会有根本改变。企业平均经营水平与往年持平近几年,全国拍卖年经营规模保持了30%以上的平均增长速度,但在市场扩大的同时,国内拍卖企业的数量也有较多的增长。因此,从行业平均水平来看,企业平均拍卖场次、平均成交额及平均每场成交额都没有显著变化。2005年单个企业年平均拍卖场次为24次,年平均成交额为9312.46万元,平均每场成交额为382.1万元,与2003年的数据基本持平。在全国各省区市当中,2005年广东省年拍卖场次和成交额最高,分别为10016次和465余亿元,其次是浙江省,分别为5499次和286余亿元。上海市在这两项数据上略高于北京市,上海市在2005年拍卖场次为1983次,年成交额为242余亿元,北京市则为1466次和185余亿元。专家指出,经过10多年的耕耘,拍卖业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的繁荣作出了贡献,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开拓新的拍卖市场、推广诚信经营以及拍卖行业内部的整合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