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直接间接证据如何运用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一)应检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二)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三)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四)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确凿无疑的。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直接证据,指本身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二者区别在于:(一)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否具有直接性;直接证据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具有直接性。间接证据则不能。(二)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而直接证据直接可以指向案件事实,单独作为定罪证据使用。(三)证明过程的复杂程度不同。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

  间接证据是指对被审计事项具有间接证实功能的证据。这种证据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审计事项的事实。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它与其他证据结合。间接证据使用原则: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