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

  1、庭审准备阶段;

  2、法庭调查阶段;

  3、举证、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7)辩护律师举证;

  (8)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4、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准备。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5、被告人最后陈述;

  (1)被告人陈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6、法院做最终判决。

  刑事案件开庭后一般两个月以内下判决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做这些:

  1、准备相关材料。

  2、告知当事人庭审注意事项。

  3、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