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强制措施特点,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

  刑事强制措施有如下特点: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大致如下:

  1、拘传

  2、取保候审

  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要求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4、拘留

  在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5、逮捕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如下:

  1、合法性原则。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

  2、必要性原则。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3、相当性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即适用何种强制措施,要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4、变更性原则。即任何强制措施,随着诉讼的进展和案情的变化要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