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境外财产查得出吗

  可以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当地法院代为调查国外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可以的。需要的手续如下:

  1、办理身份证书。首先中国公民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明。

  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出国手续。如果继承人本人亲自出国继承事宜,应当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及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办理出国护照。也可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继承事宜,或委托被继承所在国的亲友、律师代为办理。但是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该委托才能生效。

  3、了解财产状况,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办理遗产继承申请。继承人或代理人应当消息了解遗产的情况,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协助。

  法院对离婚转移财产案件进行判决后,如果财产在国外银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申请司法协助,请求外国司法机构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第二百七十七条协助途径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